新华网澳门7月3日电(记者刘冬杰) 澳门特区第四届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宋敏莉,3日晚向媒体公布了行政长官选举几个重要日程的安排。
宋敏莉表示,已全部获确认的特区第四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400名选委的名单将于4日送至特区印务局,不日将刊登在《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》上。鉴于现时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的程序已完成,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已开始下一阶段的工作部署。
宋敏莉表示,按照特区《行政长官选举法》的相关规定,选举管理委员会已商讨及定出未来几项重要日程:7月14日至7月29日为选委领取及送交《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提名表》阶段;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的提名期为7月18日至7月29日;8月16日至8月29日为候选人竞选活动期。
澳门特区《行政长官选举法》规定,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任期5年,自选委会委员名单在《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》公布之日起计;行政长官候选人应获得不少于66名选委的提名。
根据6月30日出版的《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》,澳门特区第四届行政长官选举将于8月31日举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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